1. 蓄电池可能释放氢气,所以请勿将蓄电池安置于会产生火花或密闭环境或设备中。
2. 请勿在蓄电池之正、负极端子间直接接上任何导体,并且确定所使用之工具如扳手等均以绝缘体包覆;因为蓄电池短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爆炸等危险。
3. 不可以将蓄电池与其他不同类型电池(如镍镉电池等)一起使用,以免发生爆炸等危险。
1. 充电时请依本公司提供之充电方法,其他方式可能造成漏液等异常状况,发生危险事件。
2. 蓄电池请勿装置于潮湿区域,以免端子腐蚀或发生触电之危险。
3. 检测蓄电时请牢戴手套,以免触电。
4. 连接蓄电池时,请确认正、负极性顺序正确无误。
5. 请勿直接连结蓄电池作为一般电源供应,以免发生漏电等危险。
6. 请勿接近火源。
7. 请勿分解蓄电池,会造成火灾、漏液等危险。
8. 接触或维护蓄电池前,请确认已释放身体之静电,并使用湿布擦拭,以免因静电引起火花而造成危险。
9. 超过使用期限之蓄电池请务必更换,以免漏液或发生火灾。
10. 如果皮肤或眼睛不慎接触硫酸时,请以大量清水冲洗后就医
蓄电池使用环境:
⑴避免将电池与金属容器直接接触,应采用防酸和阻热材料,否则会引起冒烟或燃烧。
⑵使用指定的充电器在指定的条件下充电,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池过热、放气、泄露、燃烧或破裂。
⑶不要将电池安装在密封的设备里,否则可能会使设备浦破裂。
⑷将电池使用在医护设备中时,请安装主电源外的后备电源,否则主电源失效会引起伤害。
⑸将电池放在远离能产生火花设备的地方,否则火花可能会引起电池冒烟或破裂。
⑹不要将电池放在热源附近(如变压器),否则会引起电池过热、泄漏、燃烧或破裂。
⑺应用中电池数目超过一只时,请确保电池间连接无误,且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无误,否则会引起电池破裂、燃烧或电池损害,某些情况下还会伤人。
⑻特别注意别让电池砸在脚上。
⑼电池的指定使用范围如下。超出此范围可能会引起电池损害。
电池的正常操作范围为:(25℃)
电池放电后(装在设备中):到(-15℃到50℃)
充电后:到(0℃到40℃)
储存中:到(-15℃到40℃)
⑽不要将装在机车上的电池放在高温下、直射阳光中、火炉或火前,否则可能会造成电池泄漏、起火或破裂。
⑾不要在充满灰尘的地方使用电池,可能会引起电池短路。在多尘环境中使用电池时,应定期检查电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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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使用前注意事项:
⑴确保在电池和设备之间和周围进行充分的绝缘措施。不充分的绝缘措施可能引起电击、短路发热、冒烟或燃烧。
⑵充电应用充电器,直接连在直流电源可能会引起电池泄漏、发热或燃烧。
⑶由于自放电,电池容量会缓慢减少。在储存长时间后使用前,请重新对电池充电。
蓄电池使用环境与安全
⒈铅酸蓄电池使用在自然通风良好,环境温度最好在25±10℃的工作场所。
⒉铅酸蓄电池在这些条件下使用将十分安全:导电连接良好,不严重过充,热源不直接辐射,保持自然通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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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安装注意事项:
⒈蓄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,其安全距离应大于0.5m。
⒉蓄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,不能置于大量放射性、红外线辐射、紫外线辐射、有机溶剂气体和腐蚀气体的环境中。
⒊安装地面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。
⒋由于电池组件电压较高,存在电击危险,因此在装卸导电连接条时应使用绝缘工具,安装或搬运电池时应戴绝缘手套、围裙和防护眼镜。电池在安装搬运过程中,只能使用非金属吊带,不能使用钢丝绳等。
5.脏污的连接条或不紧密的连接均可引起电池打火,甚至损坏电池组,因此安装时应仔细检查并清除连接条上的脏污,拧紧连接条。
⒍不同容量、不同性能的蓄电池不能互连使用,安装末端连接件和导通电池系统前,应认真检查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和正、负极,以保证安装正确。
⒎电池外壳,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洗,不能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电池火灾。
⒏蓄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时,电路开关应位于“断开"位置,并保证连接正确:蓄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的正极连接,负极与负极连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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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使用与注意事项:
⒈蓄电池荷电出厂,从出厂到安装使用,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,若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2.27V/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~2年,在恒压2.33V/只条件下充电5天。
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,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.25~2.30V,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,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。
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.20V,如单体电压低于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方法为:充电电压2.35V/只,充电时间12小时。
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,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2.35~2.45V/只,最大电流不大于0.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不大于上述最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.35~2.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.35~2.45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结束。
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
⑴充电时间18~24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。
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
⑶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25℃的规定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⒎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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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运行检查和记录
⒈电池投入运行后,应至少每季测量浮充电压和开路电压一次,并作记录:每个单体电池浮充电压或开路电压值;
⒉蓄电池系统的端电压(总压);
⒊环境温度。
⒋每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有松动和腐蚀污染现象,松动的导线必须及时拧紧,腐蚀污染的接头应及时作清洁处理。
⒌运行中,如发现以下异常情况,应及时查找故障原因,并更换故障的蓄电池:
⒍电压异常;
⒎物理性损伤(壳、盖有裂纹或变形); ⒏电池液泄漏;
⒐温度异常。